中国人民银行七台河市分行对申请代理桃山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资格进行了认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1号)、《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程序规定》(银办发〔2020〕43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库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修订〈黑龙江省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哈银发〔2019〕15号)相关规定,认定结果如下: 认定桃山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资格合格的银行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 特此公示。 中国人民银行七台河市分行 2025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