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七台河市分行对申请代理桃山区、茄子河区、勃利县非税收入收缴业务的商业银行资格进行了认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1号)、《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程序规定》(银办发〔2020〕43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修订
<黑龙江省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的通知》(哈银发〔2019〕15号)相关规定,认定结果如下:
黑龙江省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认定桃山区、茄子河区、勃利县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资格合格的银行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 特此公示。 中国人民银行七台河市分行 2024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