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统筹推进下,黑龙江省绥化市某保障房建设投资公司获批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2500万元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授信,期限30年,用于支持当地某小区120套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此项资金标志着黑龙江省首笔保障性住房再贷款项目成功落地,为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注入新动能。
据介绍,2024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工具,专项用于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有助于统筹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2024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优化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有关要求的通知》,再贷款资金支持比例由60%提高至100%。
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积极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切实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建立政策联动和跨部门协同机制,紧密结合地方实际,扎实推进政策落地见效。坚持协调联动,会同省住建厅等有关部门成立保障性住房工作专班,积极搭建政府、收购主体、银行对接平台,共同研究解决存在的难点、堵点、痛点,重点落实以需订购、合理定价、商业可持续等贷款前置条件,确保收购主体合规且符合银行的授信要求。协调推动金融机构在授信批复、贷款发放等方面给予“全链条”支持,确保融资工作高效有序。同时,加强政策宣传,指导辖内各分支机构主动对接住建部门,联合宣传解读政策要点,确保市场主体理解政策意图、吃透政策精神,强化对支持对象和业务操作的精准把握,增强对金融机构和收购主体的市场化激励。完善服务保障,以专业化视角配合住建等有关部门完善配售和租赁管理办法、工作方案、资金监管细则等。积极推动建立“项目清单制”,组织收购主体与意向银行开展融资对接,精准满足保障性住房建设主体融资需求。指导金融机构第一时间向实施主体提交综合服务方案,开通绿色审批通道,为贷款顺利发放提供有力保障。
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人民银行设立的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为我们提供了充足的低成本资金来源,帮助我们更好发挥自身开发性金融优势,更加有力地支持收购已建成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将进一步加大对市场主体的支持和培育力度,用好用足国家金融政策,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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